Thursday 15 November 2007

以撒與利百加

黃厚基 預備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創世記有不少內容是敘事體,不是道德教訓,不是格言,但卻涵蓋這兩者。創世記記載的也是三、四千年前的近東時代的事蹟,和今天有時代的不同和文化的差異。這時我們今天在讀的時候要留意的原則。

創世記既是敘事,也有敘事的神學重點:上帝的創造、揀選、應許和立約。這些主題也不是以論說文的形式出現,而是從上帝如何在祂所揀選的人的生命中行事,也在人真實生命處境中說法、顯現而下筆的。我們必須尊重這客觀的事實。換句話說,如果創世記記載亞伯拉罕和撒拉、以撒和利百加、雅各和利亞及拉結的目的不是要提供一些夫妻相處之道的法則,我們也要尊重。不然,便是明明的去曲解其原旨了。

這樣,我們就會對其中一些不合我們文化道德觀念、甚至是屬(新約)基督教之道德觀念的事蹟和行動感動訝異。

有了這基本前題,我們再來看以撒(之前大家看亞伯拉罕也是一樣),就比較能欣賞且不會誤解其中的內容。今天的重點偏重在他和利百加對家庭的影響以及的心意之呈現。

以撒的出生
以撒的人生都在其他人的影子裡頭:在父母亞伯拉罕、撒拉和夏甲的情情怨怨中,在父親與上帝的關係中,在妻子利百加的影響中,在兒子的鬥爭中。

出生在鬥爭裡:撒拉的建議.人意的摻雜
(十六、十七和廿一章)( 加四21-31)
以撒出生於應許中,這是他很小就體會到的。(要知道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以及因信稱義等重重的觀念,不但對以撒、甚至是對亞伯拉罕,也是還沒有的觀念),但他也活在人意的鬥爭裡,即撒拉與夏甲,他與以實瑪利。
他還小的時候,大他十四年同父異母的哥哥一起嬉戲,這單純的兄弟情在小心眼的撒拉眼中卻不是如此,她沒為兄弟情感到欣慰,反而告到丈夫那裡去說:「把這婢女和她的兒子趕出去,因為這婢女的兒子不能和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廿一10)。」聖經作者還透過她的眼光如此描述夏甲和以實瑪利——撒拉看見那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在嬉戲(廿一9)。特別強調夏甲的身份是埃及人,不能承受產業,和她的兒子的合法身份不一樣。因此夏甲和以實瑪利就被趕了出去,為難了亞伯拉罕。但這裡再一次顯出上帝對亞伯拉罕的體貼,祂對他說(12-13):「不要因這童子和你的婢女而煩惱。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要聽從;因為以撒生的,才可以稱為你的後裔(seed)。至於這婢女的兒子,我也要使他成為一國,因為他也是你的後裔(seed)。」(上帝不能廢棄自己的應許,但對人自作主張的作為[撒拉之建議和後來的事]帶來的後果處處顧念。祂也賜福以實瑪利,但應許終歸應許。)

這件事到底對以撒有沒有影響,聖經沒有明言。

以撒一出世就活在這樣的鬥爭裡。相信他也對母親和二媽(撒拉和夏甲)的事不是完全沒有體會的。但到底影響有多少,我們不能過度的詮釋。

這才得了安慰(理解一):利百加接續撒拉
廿四章最後一節是非常有意思的,經文說:「以撒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並且娶了她。利百加便作了以撒的妻子。以撒愛利百加。以撒自從他母親去世後,這才得了安慰。」以撒之「這才得了安慰」,是很有意思的一句。在猶太傳統中,這節經文被詮釋為撒拉的地位,而利百加則代表著繼承這個地位者。 這一點可以從她(利百加)的家人為她祝福的話裡看見:「願你作千萬人之母」,就像撒拉一樣。

這才得了安慰(理解二)
然而,留意聖經之敘述卻也給我們一個可能的理解。我們之前說到以撒活在母親和二媽的鬥爭中,鬥爭的結果是二媽和哥哥以實瑪利之被逐。那不是一個愉快的經驗。這事件記載於二十一章,二十二章則是被獻的經歷,接下來便是二十三章他母親的逝世。有關他的事蹟,第一環節的敘述延續到二十四章我們以上引的那一節告一個段落,結束於「這才得了安慰。」

娶妻:廿二章的伏筆
話說以散娶妻,這一件心事早在亞伯拉罕心中,早在廿二章的尾聲中,聖經記載道:「這些事以後,有人告訴亞伯拉罕說:『密迦也給你的兄弟拿鶴生了幾個兒子;長子是烏斯,他的弟弟是布斯,和亞蘭的父親基母利;還有基薛、哈瑣、必達、益拉和彼土利。(彼土利生了利百加。)』」這利百加是作者給我們透露的,但肯定亞伯拉罕心中會想到:本族本家裡必定有女子合適作兒子的媳婦的。

亞伯拉罕心繫後裔:應許之實現
二十四章第一節很重要:「亞伯拉罕老邁了,年事已高,耶和華在一切事上都賜福福給他。」耶和華在一切事上都賜福,但還有一件,就是以撒還沒有聚妻,這後裔的事該如何!

娶媳婦的標準一:不可是迦南人
所以這一次,他在吩咐老僕人的話中,是值得我們留意的。首先是標準。他說:「…不可從我現在居住的迦南人中,為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子為妻。你卻要到我的故鄉、我的親族那裡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妻。」我想亞伯拉罕非常清楚當地迦南人的風俗,並不合他的標準。所以不能娶當地人。

娶媳婦的標準二:不能叫以撒回老家(不合呼召和應許)
他也不能叫他的兒子去。當他的僕人問他說:「如果那女子不願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把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去麼?」「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切不可帶我的兒子回到那裡去。』」為甚麼呢?答案在第七節:「耶和華天上的上帝,就是領我離開我的父家和我親族之地,曾經對我說話,又向我起誓的那位說:『我必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他必在你前面差派他的使者,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的兒子娶妻。如果那女子不願跟你來,我叫你這誓就與你無關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到那裡去。」顯然,他認定了上帝應許他要把「這地」賜給他,他斷不該走回頭路,也不讓他兒子回去。最後就是留在那兒,把媳婦帶來。

利百加的人品
在忠心的老僕人的「挑選」中,選中的利百加。亞伯拉罕給僕人的吩咐是找本族本家的,把她帶回來。但他更進一步設定了一個很好的屬靈品格的標準,一個最基本的標準:接待遠方的人,有愛心,而且能幹活。他心中作了設想,便為此禱告求上帝的引導。這一套原則雖然古老,卻沒過時。換作今天的話說:覓妻條件就是:信主、有寬大的心、有愛心、能幹(不是擺漂亮好看的花瓶)。

有趣的事,整件事,整四十歲的以撒沒插手,都是父親給他安排的(廿四67)。經文可能不是要表示傳統上婚姻大事都是長輩安排的,也不一定是表達以撒的個性,而是要說明亞伯拉罕之兩個標準:一、對象不能是迦南人,二、以撒不能離開此地。

整件事只是到尾聲,才提到以撒。即在利百加抵達的那一天,日近黃昏時,喜歡安靜的以撒在田間默想,「他舉目觀看,忽然看見來了些駱駝。」聖經沒說他接著有甚麼行動(廿四63),反而是利百加,同樣是「舉目觀看,看見了以撒,就下了駱駝」 (廿四64),充份表現她的主動, 並且主動的問那僕人:「在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這人是誰?」而僕人回答說:「他是我的主人。」利百加聽見了,「就拿面紗蒙在面上」(65)。這幾個行動,用句中國人的話說,就叫知書識禮。

我們可以說,這一段經文的重點似乎在於利百加甚於以撒。以撒的生命特質比較多呈現在二十六章的兩個事蹟:一是亞比米勒,二是讓井的事。值得一提的是:以撒雖因沒有勇氣而撒了小謊,但亞比米勒的人若因誤會而羞辱了利百加卻是大事。

換井的事表達出以撒退讓的個性,也表達上帝的同在和賜福,使他昌盛(廿六12-13, 22, 28-29)。

上帝造我們,人人都有不同的性格。看以撒和利百加,或看亞伯拉罕和以撒,我們要分出甚麼是universal principle普遍原則,甚麼是particular具體個別的。比如說人人都有不同的個性,這句陳述句說的是一個普遍原則。陳三、李四的個性一個文靜、一個暴躁,這是個別性。

以撒或許比較文靜被動,利百加或許比較主動,這是他們的個性。我們無法變成他們。但他們的生命情操、道德品性,我們可以學。但有時候這界線也難分。

比如說「主動」,有人天生主動,我們也非常欣賞,甚至覺那是這人的優點。由於天生,所以這人不必費太大的勁就能主動了。但我們不會因為他不必費勁而不欣賞,因為主動本質上是好的氣質品性。

但有人可能天生不主動,常靠努力而學得主動。這樣說來,我們不會把以撒、利百加當作是模範、楷模、樣板,而能學他們的品格。新約聖經說,凡是美善的、眾人看為好的,你們都要努力去作。

在於找出對象而言,(我們都已過了這個階段),所以我們不一定要像以撒一樣,找一個像利百加那樣主動的人。對於自己另一半的要求,也不一定要以他們為樣板而互相要求,但卻要從他們的優點處看到值得學習處。

我想這段經文較突現的是利百加的個性和優點,反而是以撒沒有那麼突出了。

雙子與祝福(廿七)
以撒和利百加的故事,專屬他們的事蹟可能就只有二十四章六十一至六十七節。

前面說到以撒的敘事從廿一至廿西章屬第一輪。第二輪的敘述開始於廿五章十九節,但其實也可以說是進入雅各的敘事了。這段敘事起於利百加生子,而止於以撒給雅各祝福。

一開始經文說(廿五21):「以撒因為自己的妻子不生育,就為她懇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了他,他的妻子便懷了孕。」由於是雙生子,而且在她肚裡碰撞,她因此向耶和華求問。得到的回答是:「兩個在你肚裡,兩族在你腹中要分出來;將來這族必強過那族,大的要服事小的。」

利百加自己的禱告,耶和華的回應她必定記得。「大的要服事小的」這句話大概在她心中有深刻印象。結果孩子漸長後,以撒愛以掃,利百加愛雅各。利百加是否因為雅各是小的(因大的要服事小的,她明白這特殊的含意),而特別寵愛他呢?至於以撒,純是因為以掃的手藝而愛他。聖經說雅各為人安靜,常常住在帳棚裡,自然和母親相處的時間也比較多。記得我們提以撒領利百加進入撒拉的帳棚。

最後一個我們一起來看的以撒生平事蹟是他給兩個兒子的祝福。
話說以撒年老、老眼昏花的時候,還是逃不過這一劫:他的小兒子雅各,在寵愛他的媽媽利百加的鼓勵下,騙了父親的祝福。先不說他兩個兒子,但從他的祝福中,看見舊約族長時代的一樣原則,祝福出去了的,就收不回來了。

這一刻我們一開始所說的普遍原則和個別事例之別就非常重要了。而且是敘事文體(不是道德教訓、寓言故事或格言)更是重要,且聖經的寫實手法也是重要的。

記得創世記有一神學主題,就是上帝的揀選、應許和立約。從一方面說,利百加是工於心計(我們待會兒再來處理道德問題),但若按敘事的角度而言,一開始懷胎的時候,利百加就已貼身感受到兩個兒子的「鬥爭」。可能是先入為主(大的要服事小的),之後再觀察兩個兒子的發展(和關係),以掃看重紅豆湯過於長子之名份、以掃所娶外邦妻子常使她和以撒難過,心中或許有個想法:雅各才是上帝的揀選。無意間聽見雅各要給以掃(大兒子)祝福,她大概覺得不應該。(許多人在讀這段文的時候都把焦點放在雅各和利百加的狡猾奸詐。)她似乎隱約覺得事情該是如此發展的。

新約裡只有保羅一人,也只有一段經文詮釋利百加,在羅馬書九章九至十六節:
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明年這個時候我要來,撒拉必定生一個兒子。」不但如此,利百加也是這樣:既然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雙生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也沒有行出來,(為要堅定神揀選人的旨意,不是由於行為,而是由於那呼召者),神就對她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的:「我愛雅各,卻惡以掃。」既是這樣,我們可以說甚麼呢?神不公平嗎?絕對不會!因為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這樣看來,既不是出於人意,也不是由於人為,只在於那憐憫人的神。

我們再說,創世紀的敘事不是為了道德教訓,所以如果以此來尋找一個道德模範,必會失望。如此,我們大概可以理解利百加對雅各傳授計謀,既好像成就了上帝的應許,卻為何是一種錯誤的道德行為。

利百加的為人是一層。
利百加對上帝的揀選和祝福的理解、詮釋和「刻意以人意配合」是另一層。
上帝的旨意就成就是一層。
上帝的旨意是否一定要藉此方式成就是一層。
再一層是在這神人意思交織的情形,仍能成就祂的意思,這就只能說上帝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

Wednesday 7 November 2007

危機與變易:撒母耳危機的易傳詮釋

撒母耳記第八章處理的是以色列民的民族危機,而這危機又緊緊扣在撒母耳一家的地位上。危機起,危機化解;舊制度、舊觀念讓步給新制度、新觀念,起承轉合,百姓和長老不滿,撒母耳不悅,上帝介入,只有一些對話和事件的描述,卻沒有太多的詮釋,彷彿歷史就是如此轉成的。甚至說連上帝的心意,作者也不作多詮釋,只是直接的說出上帝如何回應撒母耳。

這樣,詮釋不多,心意就內歛而隱藏。只有事件和對話,事件和事件之間,一句對白和另一句對白間的轉接便顯得重要了。

人間的原因和上帝的處理
本來到撒母耳第七章,士師撒母耳的故事便隨著以色列全家都向耶和華,隨著那被命名為以便以謝的石頭被立起結束。然後,士師時代將繼續,以色列將有別的士師起來。但故事到了第八章卻起了一個的大轉變。

至第七章止,舊的模式──神權制度──似乎行得通,但此時這種制度卻面臨一個危機,表面上看是以色列人要立王,要像外邦人,而不要上帝;但裡頭不無人事和神意的交織。

話說「撒母耳年紀老邁,就立他兒子作以色列的士師。」誰知「他兒子不行他的道」,無獨有偶,像以利的兩個兒子一樣,「貪圖財利,收受賄賂。」撒母耳的心意相當明顯,就是為他的兒子約珥和亞比亞作安排,可惜的是,他兒子逆天而行,傷風敗德,自然人心離散,天命不降。

結果以色列民的長老都來到拉瑪,即撒母耳所住之處來見他,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

這理由是相當充份的,也是相當負責任的。我們可以推想,若約及和亞比亞和父親一樣敬畏上帝,以色列長老不至於如此要求,以色列人的歷史可能不是這麼發展了。

可是撒母耳不喜悅他們這麼說,不高興他們要求「立一個王」。

雖然,我們從耶和華對他的問應(「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看出撒母耳個人相當在意以色列長老的要求,他的自尊受傷,覺得被厭棄。

他如果可以站在那些長老的角度,或許也會有類似的擔憂和要求。但此處,卻顯出他對自己兩個兒子之所為,似乎是相當盲目。(難道是他幼年見慣以利和他兩個兒子的情形,但沒有引以為戒)。

無論如何,撒母耳為這事禱告耶和華。

結果,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

上帝的話,用今天的話說,就是「你別介意他們所說的,他們是針對我,不是針對你。他們向來都是如此的,不是只有對你才如此。」

上帝一句乘機責備撒母耳沒有好好教導兒子的話也沒說,只是說些體貼撒母耳的話。上帝很體貼撒母耳,沒有當面附和以色列長老的意思來責備撒母耳,也沒一面安慰他,一面表示長老們的意思也沒錯。反之,上帝一味的說以色列百姓的不是──即他們和他們的祖宗一樣,常常離棄上帝,去事奉別神。

新舊制度背後的歷史真相
記得撒母耳記的作者要交待的乃是以色列如何從舊制度轉向新制度的問題。如果這一章一開始沒有提到撒母耳之老邁和他兒子之背道,或許意思會直接了當一些,就是以色列人羨慕外邦人,希望有王治理他們。

但簡單的對話裡頭,透露了以色列的長老對撒母耳兩個兒子的不滿、對民族的危機感、擔心若不乘撒母耳在世好好的處理這治理全民的事,他一離世,以色列就有難了。換句話說,長老們覺得我們不是不信靠上帝,而是為以色列的前途落在以利兩個敗家子手上憂心。

到底是厭棄耶和華呢?還是出於擔憂以色列家的實際考慮?還是羨慕外邦人有王?在字面上給我們一個明講的原因是百姓之厭棄耶和華,字裡行間暗示的是現實的擔憂,深覺得需從士師的體制過渡一個邦國體制。撒母耳家的現象,使到這種的局勢找到一個出口,使到神權制度必須讓步。上帝一方面當作撒母耳的面斥責以色列的不是,一方面卻默許了這種制度的轉變,其中夾帶著條件和警告:條件是所膏立的王必須順從耶和華和代表耶和華的先知(參撒上第十二章);警告是所立的王要轄制並剝削他們。

上帝許以色列人立王,但定下條件,滿足以色列的要求,同時保住撒母耳的顏面,孕育出神權君主的制度。在實際的生活上,撒母耳在世時仍然對所立的君有相等於上帝而來的權柄,及至以後的先知一樣。

到底耶和華在此是不是妥協了呢?耶和華的心意豈不是超越的嗎?撒母耳記漸漸要帶出大衛乃耶和華所揀選的君王,象徵著那未來的彌賽亞和平之君。若沒有君王的制度,受膏君王的意象不會出現。上帝是早有預備遲早要在以色列人中君主(神權)制度嗎?若是如此,又何必對撒母耳表示祂似乎並不喜悅他們如何要求。若不是,則上帝是順應著人間歷史人事的演變,從中扭轉出一個新的制度,結合歷史於祂的心意中,結合人意於祂的旨意中。於是,以色列也有君王,但必須有別於其他的國家,因為祂仍是最高的統治者。

其實,這觀念和古代中國的情況也相似。中國人稱呼皇帝為天子,且也有上天降命降任的觀念。並且君王被立被廢全是由於上天的決定,瑞視君王之言行是否合德,有沒有違背天命、逆天而行而定。這中國人所說的天,追溯遠至最早的《尚書》或是後來的民間文學《封神演義》,都代表一位有情義的天,西方神學稱之為人格天或位格上帝者。

撒母耳記成書時,神權君主制度已行之有年,大衛政權更是早受肯定,不能以早期自摩西以來至士師時期之神學觀念,來判定大衛王朝的不合法。上帝對大衛的許多應許也不能廢棄。這樣,兩個階段的神學必須要有一個合理的整合。撒母記上第八章開始至第十二章,甚至說至掃羅王被廢為止,處理的便是這種新舊制度的過渡。藉著一個危機,引入一個改革,牽涉了上帝的的介入,以色列史隨著世界史的巨輪,繼續承載了上帝永遠國度的旨意。上帝在歷史之中,而又超越於歷史之外。

易傳、變易、至誠、人心
中國易傳傳達的乃是判斷時局、處變和推測未來的處世智慧。易有六十四卦,每一卦的卦相都說明一個時局、一個現象、一個局勢。

我們可以說每一卦都包含一個時空;但一卦裡有六爻,每一爻也代表一個時空(具體而言,沒有一個時間是不包括空間的),每一卦象是一個整體的局,每一爻代表其中不同時空的演變,從最底的初爻到最上的上爻,可以說是時間的演變。這樣卦和爻又是整體和個別狀況的對比。

六十四卦裡的每一卦又可以有上卦和下卦,分別由三爻組成,這樣上卦本身是一個整體,下卦又是一個整體;上或下卦中的三爻與上下卦又呈現整體和個別的關係。外加一個卦有上二爻主天、中二爻主人、下二爻主地的關係;而爻又分陰爻陽爻,卦裡又有陰位陽位,而產生陽在陽位,陰在陰位叫得位。

此外,六十四卦之每一卦都可以上下卦倒轉叫綜卦,對調叫互易卦,陰爻變陽爻而陽爻變陰爻叫錯卦,取二、三、四爻並取三、四、五爻或取三、四、五爻並取四、五、六爻,以此類推者叫交互卦。「橫」「縱」「錯」「綜」,千變萬化,甚為複雜。

有趣的是,每一卦之取「綜」取「錯」後之「變卦」,自成為六十四卦中的其中一卦,故無論卦如何變,還是在六十四卦之整體中。

故易傳對整體、個體、時間(之漸進演變)、空間(變換互調)、正(陰)、反(陽)、合(和)、位之關係作了非常細膩的觀察和詮釋,對每一個局勢的可能變化都作了推測,叫那用易者有智慧。

然而,既說出種種可能性,則表示每一種都可能出現,似乎是說了等於沒說,沒甚麼用處。然而,在推測各種可能性之中,學易用易者,乃能擴展其運算的智慧而作適當的判斷和抉擇。

說到最後,最關鍵者乃是人本身。故易傳裡有自強不息、生生不息之觀念。儒家《中庸》帶出至誠者的觀念,所謂至誠者,知己、知萬物、知四時、知吉凶,參天地化育,盡性知命,料事如神。與易傳之觀念是不謀而合。

世事之變幻固然錯綜複雜,甚為難料,但關鍵仍在於人,所謂事在人為。自強不息者、至誠者,能突破各種陰陽失調、小人當道、時不於我的困局、僵局、亂局,至誠者能等、能改、能革、能變,更能謙和自己。

進一步說,要能面對世事之變幻,所需者自強不息和至誠之生命。而誠意者,正心。終歸一句,中國人相信心最重要,無怪乎中國儒釋二家,最後都歸結於心。

可是,心最難處理。

得著智慧.敬畏上帝
撒母耳面對以色列長老要求立王的事,關係著以色列人、他自己乃兩個兒子、思想和觀念等內外事。他的心受衝受困,外在的局勢形成壓力,長老們的聲音反客為主,要取代了他的地位,陰盛陽衰。兒子的不肖使他失去方寸,心不能剛強不息。

所幸者,聖經中的天─即上帝─不受人生時事變化所限,換句話說,祂可以出入於易傳所代表的六十四卦中,而不受六十四卦之宰制。一切陰陽、爻卦、綜錯,全在祂的權柄之下。換句話說,祂掌握乾坤。

撒母耳受困,於是禱告那掌握人心乾坤的主。

至於我們,從以色列人要求立王一事,則結合易傳之思考模式,看清這事的人心和局勢,明白每一事背後必有幾重的關係。在面對困境中,除了能靠上帝能有一清潔的良心、剛強的心、篤直的心,如此才能參天地化育,明白困境中所牽涉的各樣利害關係,進而又能謙和的明白,世事陰陽萬變,實超出我們己力所判斷,而能養成一種敬畏和倚靠上帝的心,讓上帝插手於我們的人生各事中。

再說,我們不是每一個人都站在撒母耳一般的關鍵性地位,面對世界、國家、社會、家庭,個別家庭不至於影響國家制度的變化,對於國家和世界,也沒有舉足輕重之地。但我們卻明白,從易之六十四卦的角度來理解,每一個人都能從其本位開展出以他為中心的六十四卦圖,故在一層層的關係中,彼此的六十四卦又彼此交錯重疊,互相影響牽扯。

以家庭而論,撒母耳一家對以色列的影響是直接而大的,我們的家庭可以對社會造成正面或負面的影響,反之亦然。

上帝容讓祂的旨意和人意交織
再回過頭來說,長老們要求撒母耳立王,是厭棄耶和華呢?是擔憂全民敗壞在撒母耳兩個敗家子手上呢?是羨慕鄰國有國王的制度呢?我們可以說第一層是上帝的心意或理由;第二層是撒母耳的心意或理由;第三層是長老們的心意或理由。

上帝的心意在第一層,也是最內層,通常這心意也是最隱藏的。在立王一事上,上帝告訴撒母耳說,以色列人是因厭棄祂,所以立王。這話有兩面的意思,一面是出於上帝與撒母耳的關係,是安慰的話;一面或許是真實的,是上帝對以色列人的判斷。這第一層的心意,既是常隱藏的,常常也不為人所知,上帝也不勉強;似乎只要讓撒母耳知道就好,因撒母耳是祂的僕人,上帝不會向祂的真僕人隱瞞祂的心意。

但這一切都是在內心裡發生的事,撒母耳若不透露,應該沒有人知道;作者若不透露,我們也不知道。故在歷史的流程中,這第一層心意是沒有出現的,也是隱藏的。

至於第二層心意,是撒母耳的心意。他的心意也是與上帝的意思交錯出現的。如前所述,這邊廂撒母耳在上帝把百姓要求立王的事陳明,那邊廂警戒百姓立王將帶來之壓制,上帝沒有順應撒母耳給百姓的警告,不許百姓立王,反而叫撒母耳依從他們,因為他們想要一個王(而不要上帝)治理他們、統領他們、為他們爭戰。於是,上帝的心意──一者作以色列的王和統領以及為他們爭戰的主,二者容許他們立王,三者借撒母耳的口所發的警戒──便和撒母耳的心結合交錯出現了。他不肖的兒子雖然似乎成為以色列人要求立王的正當理由,但卻無法遮蔽上帝的心意。然而,上帝的心意卻必須多重的出現在現實中,是為上帝的心意和人的意思互為交織。

這樣,第三層之長老的心意,也被包容進上帝的心裡頭了。這是上帝的智慧。

這樣,對以色列和撒母耳而言,立王之前後始末似乎是危機和變易,但在危機和變易中則呈現了上帝的心意和智慧。